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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来源: 阅读量:3073 时间:2021-01-18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明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含此文下发以前已批准的学校)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生源不足时,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


未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含此文下发以前已批准的学校)。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高中以民办高中名义“掐尖”招生或民办高中打公办高中旗号招揽生源。



严格规范自主招生

各设区市要制定自主招生办法,严格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等,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比例),并且必须在本区域范围内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学校要制定具体明确的报考要求、专业测试要求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等,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规范有序透明,公平公正公开。


普通高中国际班、特色班招生纳入当地招生计划,纳入自主招生统一管理在本辖区范围内根据学生志愿招生录取。


学生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入普通班级,特殊情况确需要转入普通班级的,应根据当年市、县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家长申请,经审批转入相应学校就读。


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招生录取纳入当地普通高中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年度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继续执行均衡招生政策

各地要积极发挥招生政策的导向作用,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按不低于统招计划70%的比例执行),面向农村初中的均衡生招生比例应高于城镇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规范高中学籍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高中学生补建学籍坚持户籍地、中考地、就读学校、录取学校一致原则,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籍(遇特殊情况需报省教育厅审批)。


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严格落实同城不转、同层次互转等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违规跨设区市招生的学生建立学籍,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